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新行政法全文是怎么规定的
释义
    我国不同的行政机关所适用的行政法都是不一样的,主要是为了规范行政机关人员的行政行为,保障行政相对人的一些合法权益不被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侵犯。可是不同的行政部门被国家赋予的权利是不一样的,自然所适用的法律约束条例也不一样。但是生活当中,我国有很多的普通公民都非常关心,新行政法全文是怎么规定的?
    一、新行政法全文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法涵盖的范围太大,具体包括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例如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
    所谓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其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关系主要包括四类:
    (1)行政管理关系。即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等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行政相对人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形成的行政管理关系,是行政关系中的主要部分。行政主体的大量行政行为,如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大部分都是以行政相对人为对象实施的,从而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产生行政关系。
    (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即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进行监督时发生的各种关系。所谓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是指根据宪法和法律授权,依法定方式和程序对行政职权行使者及其所实施的行政行为进行法制监督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行政监察机关等。
    (3)行政救济关系。即行政相对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主体做出的行政行为的侵犯,向行政救济主体申请救济,行政救济主体对其申请予以审查,做出向相对人提供或不提供救济的决定而发生的各种关系。所谓行政救济主体,是指法律授权其受理行政相对人申诉、控告、检举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国家机关。主要包括受理申诉、控告、检举的信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以及受理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
    (4)内部行政关系。即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包括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平行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国家公务员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其委托行使某种行政职权的组织的关系等等。在上述四种行政关系中,行政管理关系是最基本的行政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和行政救济关系是由行政管理关系派生的关系,而内部行政关系则是从属于行政管理关系的一种关系,是行政管理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行政主体单方面内部的关系。
    小编没有办法确定您具体要咨询的是哪一部行政法,因为我国行政法包含的内容非常多,类似于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和国家赔偿法,都属于行政法当中的内容,我国并没有制定一部统一的行政法,所以小编也没有办法具体的为您介绍行政法全文了。不同行政机关在作出某一具体行政行为的时候,都有参照的法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9 9: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