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对价格鉴定有异议怎么办 |
释义 | 盗窃罪对价格鉴定有异议怎么办 1、对盗窃案件中的赃物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在限定期限内向办案机关提出。 2、在提出异议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评估价值与市场价值差距较大,或者其他能够证明评估依据、标准、程序错误的证据。 3、办案机关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退回鉴定机构重新鉴定或者委托上一级价值鉴定机构予以复核。 关于赃物统一估价的通知 六、委托估价的机关应当对《赃物估价鉴定结论书》进行审查。如果对同级价格事务所出具的《赃物估价鉴定结论书》提出异议,可退回价格事务所重新鉴定或者委托上一级价格事务所复核。经审查,确认无误的赃物估价鉴定结论,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国家计委指定的直属价格事务所是赃物估价的最终复核裁定机构。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如果进行盗窃的是一些物品的话,是需要对这些物品的价格进行鉴定的,如果鉴定出来高于立案标准的话,就会进行定罪量刑,产生异议可以由当事人在限定的期限向办案机关提出,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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