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公证继承人都要去吗 |
释义 | 遗产继承公证继承人都要去吗 遗产继承公证继承人都要去。 继承权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遗嘱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公民申办遗嘱公证,应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别人代理。如果当事人行动不便,也可以请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到立遗嘱入住所办理。 申办遗嘱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一)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折等。 (三)书写遗嘱的草稿。如果遗嘱人不会书写遗嘱,或书写有困难,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 遗嘱的内容一般包括如下几项: 1、遗嘱人及遗嘱受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人与受益人的关系; 3、所处分的财产的名称、数量、地点等; 4、对财产的分配和有关事务的处理决定; 5、如果有遗嘱执行人的还应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6、遗嘱制作日期和遗嘱人本人签名或盖章或按指模。 公证员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询问当事人、作必要的调查了解之后,如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即可出具遗嘱公证书。 根据最新的规定,缴纳继承权公证的费用一般是按照财产数额来收取的,具体的收费标准各位可以从上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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