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伤害警察办案时间需要多久? |
释义 | 【为您推荐】江阴市律师 合阳县律师 安吉县律师 北流市律师 青白江区律师 西乡塘区律师 锦江区律师 现在社会中人与人总会发生很多的磕磕碰碰,若哪天发生了冲撞不小心伤到了一方的某个部位,而行凶者怕担责任逃跑了,去公安局立了案,经过法医鉴定确定只是轻伤,那么轻伤害警察办案时间需要多久?提请审查批准需要多久?法律咨询网在下文中将为您进行解答。 一、轻伤害警察办案时间需要多久 1、对于轻伤害案件,立案后可以立即抓人(即对犯罪嫌疑人予以),至于多长时间能抓到人,要看的抓捕情况,如果暂时找不到犯罪嫌疑人的,则会由予以通辑,抓获犯罪嫌疑人的时间就不确定了。 2、在正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予以后的侦查期限是在三个月左右,但如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后还可以延长。但是如果需要采取通辑措施的,则犯罪嫌疑人在被实际抓获前的时间不计算在侦查期限内。 二、提请审查批准需要多久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或者不的决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五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报请批准。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案件; (三)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七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五十八条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 以上就是轻伤害警察办案时间需要多久,希望能帮到大家。总之,警察在接到轻伤害这个案件后会在立即去抓人,找不到嫌疑人也会立即给予通缉,并且侦查期限长达三个月,根据情况还可延迟,提请审查批准也会在三日内完成。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黄冈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