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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口头遗嘱怎样公证生效
释义
    现阶段的中国,已成为老龄化最严重的国家,所以如何立遗嘱成为了许多老人的心头大患,甚至一些人因此闹得老死不相来往。那么,口头遗嘱怎样公证生效呢?为了给你解答相关的疑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口头遗嘱怎样公证生效
    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口述的,因情况紧急而无其他记录方式的遗嘱。
    《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五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具体地,订立口头遗嘱时的程序是:
    1、遗嘱人当着两个以上可以当见证人的人,口述遗嘱内容。
    2、由见证人中的一个人作记录。但不必向代书遗嘱一样向遗嘱人宣读、讲解;如无法作记录,则以见证人的记忆为准。
    3、见证人必须记录口头遗嘱的年、月、日、时及地点;如不能记录的,必须牢记。
    4、如情况允许,则记录人、见证人应签名或按手印。
    应注意的是,口头遗嘱由于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较难判断,则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才能使用,如遗嘱人病危、临终前等。
    口头遗嘱的公证:
    口头遗嘱要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方为有效。口头遗嘱要转化为书面方式方可办理公证手续。
    口头遗嘱办理公证应当至公证处办理,由立遗嘱人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公证处作出书面受理登记,必须提交立遗嘱人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册以证明本人身份情况,由公证人员根据本人的口头遗嘱内容办理遗嘱公证手续,如所立遗嘱中涉及财产的处分,还应当提交能够证明财产权属的证明。
    相关知识:什么情况下遗嘱有效
    1、关于遗嘱人的行为能力的要求: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如果遗嘱人立遗嘱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立的遗嘱无效。这里应注意“立遗嘱时”的表述,这是确认遗嘱人所立遗嘱是否有效的重要时间条件,即只有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立遗嘱才依法应当认定该遗嘱无效,如果遗嘱人是在立遗嘱后丧失的行为能力,其所立遗嘱的效力则不受影响;
    2、意思表示的条件要求: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即必须是遗嘱人独立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伪造的遗嘱、被篡改的遗嘱内容,因其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不具有遗嘱法律效力,是无效遗嘱。
    3、遗嘱内容的要求:嘱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
    如果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那么遗嘱的这部份内容无效。同时如果遗嘱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对应当保留的必要份额的处分无效。
    4、遗嘱的形式要求:遗嘱的形式应当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
    遗嘱形式是指遗嘱人处分自己遗产的意思表示方式。我国继承法规定的遗嘱形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1)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国家公证机关办理了公证的遗嘱;
    (2)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自书写的遗嘱,遗嘱人在自书遗嘱上应当注明年月日并亲笔签名;
    (3)代书遗嘱是指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上必须有二名以上的见证人签名见证,且应当由其中一名见证人代书;
    (4)录音遗嘱是指以录音形式制作的遗嘱,录音遗嘱必须有两名以上的见证人进行见证并将见证内容进行录音;
    (5)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口述的方式表示其对遗产进行处分的意思的遗嘱形式。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公民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立口头遗嘱,且必须有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本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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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1: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