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拘禁罪被判管制再犯新罪可以判缓刑吗 |
释义 | 非法拘禁罪被判管制再犯新罪可以判缓刑吗 非法拘禁罪被判处管制后,如果再犯新罪的,要依据犯罪情节才能确定能不能判处缓刑,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拘禁罪的,从重处罚。从这一规定看,非法拘禁罪的成立没有情节的规定,只要是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不论时间长短,次数多少,恶劣程度轻重,就应该构成非法拘禁罪。 从重处罚的情形有两种: 一是具有殴打、侮辱的行为。 二是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特殊身份。 但是,从司法实践来看,有一部分的案件是被拘禁人有很大过错,行为人出于愤怒而对其关押一两钟头,其社会危害性应该说不是很大。对这类行为人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打击面显得过宽。再则,1999年9月16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非法拘禁罪被判管制再犯新罪可以判缓刑吗”问题进行的解答,非法拘禁罪被判处管制后,如果再犯新罪的,要依据犯罪情节才能确定能不能判处缓刑,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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