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书遗嘱怎样写 |
释义 | 自书遗嘱怎样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 自书遗嘱格式的范例 立遗嘱人王xx,女,1965年8月18生,汉族,现住上海市**路***弄**号***室。 为了防止本人身后发生遗产继承纠纷或者其他争议,在本人头脑清醒、思维清晰、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之际,根据《继承法》有关规定,特立此遗嘱如下。 1、本遗嘱人携带年幼女儿田xx与已有两个子女的丈夫于xx于1992年8月18日登记再婚。田xx与继父于xx构成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女关系;立遗嘱人与丈夫再婚前的女儿于x、儿子于x构成具有抚养关系的继母子和继母女关系。女儿田xx、继女于x和继子于x,均早已结婚成家。 2、本遗嘱人现有住房坐落于上海市**区**路**弄**号***室,产权证号为沪房地*字(1996)第00*****号,权利人为本遗嘱人、丈夫于xx和女儿田xx三人,面积***平米,其中三分之一的产权为本遗嘱人所有。 3、属于本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包括前述房屋三分之一的产权、本遗嘱人百年之后的退休金余额及其利息、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补助费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收入,均由女儿田xx个人独立继承(不包括田xx配偶),其他任何人都无权干预、责难,不得说三道四,不得任意变更,这是本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 4、田xx继承本遗嘱人遗产后不影响其依法继承其生父田xx和继父于xx的遗产。 5、本遗嘱人邀请李x为本遗嘱的协助执行人,于本遗嘱人百年之后负责向有关人员出示、宣读本遗嘱,说明本遗嘱系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6、本遗嘱一式三份,由本遗嘱人及女儿田xx和协助执行人李x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遗嘱人(签名): 20**年*月**日 以上就是关于自书遗嘱的法律规定,法律上要求自书遗嘱是亲自书写,并且具上签名和日期,如果有多份遗嘱的话,日期最后的法律效力最高,上面还附有例文可供参考。如果你还有其它问题,可在我们法律咨询网继续进行法律咨询,我们有专业的团队可为您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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