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诉讼费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为您推荐】高县律师 龙口市律师 寿光市律师 泰和县律师 库尔勒市律师 浠水县律师 安化县律师 当我们提起民事诉讼时,首先面对的就是诉讼费的问题。那么,最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诉讼费是如何规定的?其具体标准是什么?这些问题也是我们首先要了解的。下面法律咨询网小编将详细为您解答。 受理费的具体标准如下: (一)财产案件 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 标准如下: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 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 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以上就是最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诉讼费的具体规定。对于不同的案件,诉讼费的标准也不一样,还需要具体进行对照才能得出相应的诉讼费规定,避免因未缴纳诉讼费而出现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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