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一房二卖怎么办 |
释义 | 发生一房二卖怎么办 (一)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 (二)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哪一方)。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物权对世原理、物权公示原理,和物权优先于债权原理,确认已办理过户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所有权。 (三)在第一个买房人已办过户后又卖第二人的情况下,因这时出卖人已没有所有权,所以他的第二次卖房是无效的。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发生一房二卖如何处理”问题进行的解答,一房多卖如何处理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两份合同有一方登记的,没有登记的合同无效,但当事人可能要求售房者赔偿损失。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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