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认定村民一户一宅的问题 |
释义 | 怎样认定村民一户一宅的问题 对村民“一户”的认定,原则上是根据公安部门管理的户籍来认定。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是一户,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但具有以下情形的,可独立作为特殊村民“户”对待: 第一,已婚且已分家单独居住生活的; 第二,未婚但年龄已满二十周岁且已单独居住生活的; 第三,依法继承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未成年人; 第四,通过司法裁决依法取得的,可按照司法文书进行登记。 对于因婚嫁关系居住在外村,但户籍仍在本村的,夫妻双方只能选择在其中一方拥有宅基地,申请确权登记。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户多宅的情况,针对一户多宅问题,《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必须坚持“一户一宅”,除“一户一宅”外多占的宅基地不予确权登记。对多占的宅基地按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按非法占用土地处理。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对一户一宅的认定,首先就是要对户进行认定,户口是以公安部门管理的户籍来认定的,而认定了户之后就对宅进行认定,看是否只有一处宅基地。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