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滥用职权和非法拘禁可以数罪并罚吗 |
释义 | 滥用职权和非法拘禁可以数罪并罚吗 1、看情况,一般不会出现,因为一般来说非法拘禁这一故意行为已经属于滥用职权了。 2、刑法上的数罪是指一人犯数罪,即一个人基于数个独立的犯意,实施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具有数个独立的犯罪构成要件,构成数罪的,在数罪分别量刑的基础上,根据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的刑罚。 相关法律知识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以上就是我国和数罪并罚有关的法律法规之中,对于滥用职权以及非法拘禁是否可以用数罪并罚这一问题的相关法律规定了,如果对于数罪并罚的问题仍然有不清楚的方面,可以咨询一下专业律师以及法律部门。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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