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强奸罪达成谅解会撤销案件吗 强奸罪不能采用刑事和解的方式结案,除非存在以下法定情形,否则不能撤诉。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建议委托辩护律师,律师可以提出法律意见,包含不构成犯罪、罪轻以及罪名问题的法律意见。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有了谅解书,只能说明法院方面会进行酌情从轻处罚的,并不是意味着有了谅解书之后,这个刑事案件就会进行撤销,这个完全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法律咨询网在线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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