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贩毒案底会影响子女吗? |
释义 | 一、贩毒案底会影响子女吗? 贩毒案底会影响子女的相关民事行为,特别是会影响到子女的参加公务员考试、征兵、银行、国企、事业单位、军校和警校等的政治审查,不能通过,就无法通过公务员考试、当兵、到银行、国企、事业单位上班,无法考入军校和警校。 二、有刑事案件的人无法从事的工作有哪些? 1、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十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2、人民陪审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 第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检察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第十一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4、公务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四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5、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七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第四十九条 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6、辩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二条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7、司法鉴定人员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四、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8、公证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吊销执业证书的 9、警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对于父母存在贩毒的案底的显然会对子女造成不利的影响,公民存在违法犯罪活动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是对于贩毒这种严重的违法犯罪活动,我国法律上的判决处理情况也是非常严重的,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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