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家六口缅甸被杀由哪里的法院管辖,管辖的分类? |
释义 | 【为您推荐】鹿城区律师 ? 新都区律师 ? 中宁县律师 ? 平江县律师 ? 盐源县律师 ? 北仑区律师 ? 越秀区律师 ?? 近些日子被一则新闻刷屏,一家六口缅甸被杀,这是一件非常沉痛的事情。在悲痛之后,需要考虑的便是如何给凶手以法律的制裁,想要通过法律手段制裁凶手,首先要考虑的便是这一家六口缅甸被杀由哪里的法院管辖及管辖原则。如果所以的一切都发生在中国那么管辖问题就变得非常简单,但是由于本案的犯罪行为发生在国外所以该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法院呢? 刑法对国内犯的基本适用原则是属地管辖原则。即一个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人,不问其国籍,都有进行规制以维护本国秩序的权力。因此,一个国家对于发生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不管行为人是谁都适用本国刑法。属地管辖原则以国家主权和国家刑罚权为根据,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尊严与秩序有利于刑罚效果的实现、诉讼程序的展开。 对国内犯而言,属地管辖原则是最理想的原则,但还有三种国外犯的犯罪行为,应当或者可以适用中国刑法,却是属地管辖原则所不能解决的:第一是中国公民在国外实施的某些犯罪;第二是外国人在国外实施的危害中国国家或中国公民利益的某些犯罪;第三是外国人在国外实施的危害各国区同利益的国际犯罪。我国刑法针对这几种情况采取了其他一些原则。? 第一,属人管辖原则。这里的属人管辖原则,是指积极的属人管辖原则,即本国公民在国外犯罪的,也适用本国刑法。 第二,保护管辖原则。保护管辖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不论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其在国外的犯罪行为,只要侵犯了本国利益或本国公民的法益,就适用本国刑法。其实质意义在于,保护本国利益与本国公民的法益。 第三,普遍管辖原则。普遍管辖原则以保护各国的共同利益为标准,认为凡是国际条约所规定的侵犯各国共同利益的犯罪,不管犯罪人的国籍与犯罪地的属性,缔约国或参加国发现罪犯在其领域之内时便行使刑事管辖权。采取普遍管辖原则,主要是为了防止国际犯罪。 根据我国的管辖原则不难发现,如果还有国家同时采取这些原则,就必然产生刑事管辖权的冲突,几个国家对同一犯罪具有刑事管辖权。于是产生了如下问题:本国具有刑事管辖权的行为受到外国确定的有罪判决或无罪判决时,本国是否承认这一判决。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承认分为积极承认与消极承认。积极承认,是指在本国具有刑事管辖权的行为,受到外国确定的有罪判决时,将该犯人移到本国后,执行外国所确定的有罪判决;如果犯罪人在外国已将确定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外国法院宣告有罪但免除刑罚,蕙者对行为人作出无罪判决,则本国不再追诉。消极承认,是指外国确定的刑事判决不制约本国刑罚权的实现,即不管外国确定的是有黑暗面判决还是无罪判决,对同一行为本国可行使审判权,但对外国判决及刑罚执行的事实,给予考虑。而一家六口缅甸被杀案件便需要根据以上的原则进行管辖法院的认定。 以上便是对 一家六口缅甸被杀由哪里的法院管辖及管辖原则问题的简单分析,我国的法律对于我国公民的保护延伸到世界的每个角落,只要一个案件中有任何一个要素发生在中国,那么中国都可能对该案件行使管辖权,这也是中国法律的魅力所在。但是如果遇到类似的案件仍有疑问最好还是请教律师或是像大使馆求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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