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检察审查起诉可以划分为哪几类? |
释义 | 一、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检察审查起诉可以划分为哪几类? (一)职务便利类犯罪: 1、该类犯罪是企业高管职务犯罪中危险性最高,也是数量最高发的犯罪,其客观上表现为贪污、受贿、挪用、自我交易、侵犯公司的商业机会等多种形式; 2、为个人、朋友或其他第三方获取非法的利益。此类犯罪是为个人利益而使用职权,而职权的本来使命是为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最大化服务,因此,其违背职务的行为必然要表现为对职权的“利用”。 (二)滥用职权类犯罪: 1、滥用职权型犯罪是以积极的越权行为为主要特征,而越权行为的标志是其违规性,即超越权力范围,一意孤行,坚持错误的决策,强行、擅自作出违反规定或者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 2、滥用职权型犯罪是明知不可为而公然为之,前面的利用职务型犯罪是明知不可为而悄然为之,两者的秘密性特征不同。该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 (三)疏于职务类犯罪: 1、该类犯罪具体表现是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放弃履行公司法规定的职责。如公司高管对于自己的职务负有勤勉尽责和审慎决策的义务,而严重不负责任则属于疏于职务。疏于职务犯罪的客观行为形态,既包括作为,又包括不作为。 2、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违反了审慎的义务被诈骗,致使公司遭受巨大损失,目前我国刑法尚没有相应的规定。被骗公司可以合同诈骗罪追回损失,而对于签订合同失职被骗的行为,公司只能依据劳动合同或者其他约定追究行为人的责任。 二、职务犯罪可以划分为哪些 (一)贪污贿赂犯罪(第八章) 贪污贿赂犯罪,在我国刑法中第八章中用了十五个条文,规定了十二个罪名(394—396)包括: 1、贪污罪 2、挪用公款罪 3、受贿罪 4、单位受贿罪 5、行贿罪 6、对单位行贿罪 7、介绍贿赂罪 8、单位行贿罪 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10、隐瞒境外存款罪 11、私分国有资产罪 12、私分罚没财物罪。 (二)渎职罪(第九章) 渎职罪在我国刑法第九章中用了二十三条规定了34个罪名。包括: 1、滥用职权 2、玩忽职守 3、枉法追诉裁判罪 4、私放在押人员罪 5、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被骗罪等。 (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有七个: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罪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搜查罪 3、刑讯逼供罪 4、暴力取证罪 5、虐待被监管人罪 6、报复陷害罪 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破坏选举罪。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职人员进行职务犯罪,这种行为就会严重的违反了国家的利益,而且也会造成重大的损失,一般对于此行为都直接会由检察院来进行处理,而对于执法人员就会根据不同的类型来进行审理,从而让违法者可以得到应有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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