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检查院酌定不起诉是犯罪记录吗 |
释义 | 一、被检查院酌定不起诉是犯罪记录吗? 酌定不起诉后,能开无犯罪记录。 酌定不起诉的,必须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 3、是否起诉由检察院决定。有没有罪由法院审判决定。只要检察院不起诉,法院就没办法判,没判你有罪那你就无罪。无罪当然没有记录啦。但是有时候会有违法记录。 二、酌定不起诉的,必须是犯罪情节轻微, 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 3、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终止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 7、被胁迫诱骗参加犯罪的; 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自首后立功的; 9、犯罪轻微又自首的或犯罪较重而有立功表现的。 无犯罪记录人员: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人员均为无犯罪记录人员。 三、虽然曾被公安、检察、法院采取刑事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刑事措施,但法院判决无罪的,不属于犯罪。 曾被处予行政拘留、罚款、劳动教养、收容教育等行为也不属于犯罪。无犯罪记录证明不证明申请人是否有违法记录。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一般应包括行政违法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其中行政违法犯罪记录包括被处以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违法记录,刑事犯罪记录则指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事犯罪记录。 四、而警告、罚款等轻微违法记录,依照规定目前尚不作为开具内容。 1、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内容,然后盖章,签字; 2、报片民警,签字盖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会协助帮你找到报片民警的姓名,联系方式的); 3、到派出所最后签字、盖章; 4、或者直接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综上所述,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检察院做不起诉,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属于尚未构成犯罪,能开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如果被行政执法机关拘留,法院判决无罪,属于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或者收容教育。如果有轻微违法记录,不属于犯罪记录。不起诉的要点有,犯罪嫌疑人聋哑,正当防卫超过限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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