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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程质量赔偿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释义
    工程的质量,在我国法律中指建筑的安全、经济、环保、适用、美观等特性的要求。在甲乙双方签订了合同的情况下,甲乙两方都应该根据合同上的责任说明履行相应义务,但是如果工程出现了质量问题,又应该如何处罚呢?接下来就看看工程质量赔偿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一、范本
    工程质量赔偿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郑州郑东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郑东建材家居城 工程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1.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2. 凡属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承包人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承包人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承包人责任,但是经由双方协商由承包人施工的,承包人应配合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上工程通过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发包人,双方在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2年
    3、质量保修责任
    3.1.保修期头三个月内,承包人应派出足够的维修和管理人员常驻现场负责维修工作,承包人维修负责人每天与发包人工程部及相关部门主动联系一次,在发包人维修备案本上签到。认真履行保修责任,做到服务周到,随叫随到,此后应在发包人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履行保修义务,保证维修的质量及效果。
    承包人联系电话 :发包人通知时间以电信部门记录为准,一次接通或三次无人接听或接不通视为发包人已通知承包人(发包人电话通知时间8:00~18:00之间)。承包人如更改电话,必须提前3天加盖公司公章书面通知发包人。
    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承包人未能及时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或未能在发包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承包人同意发包人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同意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及发包人加收管理费(修复及赔偿费的15%)可以从发包人支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承包人的任何应负的责任。
    3.4.承包人的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补偿等全部责任、费用及甲放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授权发包人全权代表承包人与相关业主进行谈判,承包人应在发包人通知有关费用的3天内向发包人支付,否则发包人加15%的违约金从保修金中扣除,并要求承包人补充保修金。
    3.5.承包人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在完成后取得业主和发包人的验收签字,所维修项目如在六个月内再次出现同样缺陷的,仍然由承包人保修。
    3.6.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3.7.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在保修期2年后,保修期维修较少或业主投诉少,监理工程师、物业管理单位及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无异议后14天内即与承包人办理保修款支付。在保修期内,如果维修次数,业主投诉较多,保修金五年以后酌情结算,保修金结算后,承包人仍应继续完成2款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的保修工作。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郑州郑东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其他相关规定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国家颁发的规程、规范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
    2、在工程开工前,乙方须将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措施,报甲方施工现场代表。质量管理人员必须与现场人员相符,必须持证上岗。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技术交底施工,要随时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检查。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需进行代表代换,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严禁擅自做主。
    5、乙方在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做好工程施工中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并报予甲方存档。
    6、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做好验收工作,及时处理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7、如出现质量问题或发生质量事故,乙方要及时通知甲方,不得隐瞒,必须按处理措施或方案进行整改,严禁私自处理。
    8、对于甲方不按协议要求进行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进行施工。
    第六条:处罚:
    1、乙方质量管理体系人员不在岗或备案人员资质与现场实际在岗人员不符,被甲方检查发现后,罚款1000--20XX元。
    2、乙方未按要求组织施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XX-5000元;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加倍处罚,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做好工程施工中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未做到,每发现一次罚款20XX元。
    4、乙方未配合甲方进行验收工作,每发现一次罚款20XX-5000元;影响下道工序施工的,罚款10000元。
    5、乙方必须按要求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凡是未按要求处理,影响下道工序施工的,罚款20XX-5000元。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对尚未构成质量事故,但已造成质量问题或缺陷,视情节轻重对乙方罚款20XX-5000元;造成质量事故时,视损失金额情况罚5000--10000元,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因工程质量低劣,受到质监部门或甲方上级部门通报批评、处罚的,对乙方进行20XX-5000元的处罚;处罚金额由乙方承担。
    8、乙方项目经理、质量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质量联检及专业会议,无故不参加的罚款500元。
    第七条:其它
    1、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罚款通知单后,如拒绝签字或接到通知后三日内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罚款。
    第八条:本协议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主管单位:(盖章)
    承包人:(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2、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郑州郑东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郑东建材家居城工程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凡属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承包人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承包人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承包人责任,但是经由双方协商由承包人施工的,承包人应配合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上工程通过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发包人,双方在移交书上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2年
    3、质量保修责任
    (1)保修期头三个月内,承包人应派出足够的维修和管理人员常驻现场负责维修工作,承包人维修负责人每天与发包人工程部及相关部门主动联系一次,在发包人维修备案本上签到。认真履行保修责任,做到服务周到,随叫随到,此后应在发包人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履行保修义务,保证维修的质量及效果。承包人联系电话:发包人通知时间以电信部门记录为准,一次接通或三次无人接听或接不通视为发包人已通知承包人(发包人电话通知时间8:00~18:00之间)。承包人如更改电话,必须提前3天加盖公司公章书面通知发包人。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承包人未能及时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或未能在发包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
    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承包人同意发包人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同意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及发包人加收管理费(修复及赔偿费的15%)可以从发包人支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承包人的任何应负的责任。
    (4)承包人的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补偿等全部责任、费用及甲放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授权发包人全权代表承包人与相关业主进行谈判,承包人应在发包人通知有关费用的3天内向发包人支付,否则发包人加15%的违约金从保修金中扣除,并要求承包人补充保修金。
    (5)承包人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在完成后取得业主和发包人的验收签字,所维修项目如在六个月内再次出现同样缺陷的,仍然由承包人保修。
    (6)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3.7.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在保修期2年后,保修期维修较少或业主投诉少,监理工程师、物业管理单位及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无异议后
    14天内即与承包人办理保修款支付。在保修期内,如果维修次数,业主投诉较多,保修金五年以后酌情结算,保修金结算后,包人仍应继续完成2款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的保修工作。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
    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郑州郑东置业有限公司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综上所述,质量问题是一项工程能不能成功的关键,一个企业如果能保证工程的质量问题,那么就能收获信誉与名誉。如果工程出现了质量问题,企业也应该根据合同要求进行工程质量赔偿以保障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并且进行整改对工程进行进一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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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7:4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