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泥工合同 |
释义 |
热门城市:江西律师 珠海律师 焦作律师 常德律师 荆门律师 邯郸律师 资阳律师 黄山律师 枣庄律师 湛江律师 家在每个人的心理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房子作为家的附属品同样是很多人为之奋斗一生的目标之一。房子的需求量大,使建筑工业发展迅速,那么这次法律咨询网要带大家探讨的是建筑工程泥工合同的相关知识了。 建筑工程泥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xxx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xxx 甲方建设皮户刘村步行街工程,其泥工部分施工实行清工形式承包,现由乙方根据本工程的施工图纸和甲方意愿要求的内容,自愿承担本工程中的泥工部分的施工任务。为了明确责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x 2、工程地点:xxxxxx 3、工程内容:框架结构楼房二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平房,房顶为楼板结构。 二、承建范围: (备注:自北向南依次为1#楼、2#平房、3#平房、4#楼、5#楼、6#平房、7#平房、8#楼、9#楼)的施工图纸泥工有关的内容,从基础开始至房顶装修为止(即基础、砌砖、上下圈梁、墙内外抹灰、房顶、地面等工程内容)。面积为xx ㎡。 三、承建方式: 包清工、分期付款。 四、承建价款: xxxx 元人民币(平房xx元/㎡,楼房xx元/㎡。含基础、砌砖、上下圈梁、墙内外抹灰、房顶、地面等工程内容)。基础深度超过1.5米以外部分由甲方负责。 五、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和甲乙双方协商要求施工,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 范进行自验,自验合格后,报甲方验收。 2、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若质量达不到要求必须无条件返工符合要求为止,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负。 3、乙方除按照国家规范标准执行外,还必须遵守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合理的质量技术要求。 4、甲方负责原材料准备,乙方提供人工、施工工具和附属设备。工程建成后,若出现材料质量问题,有甲方负责,若出现施工质量问题,则有乙方负责。 六、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分三期支付制,支付方式为现金。第一期为底梁完工日支付 xx 元,第二期为一层楼板完工日支付 xx 元,第三期为工程竣工交接甲方后xx日内全部付清余款。 七、安全生产管理; 1、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达到甲方所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化管理要求,听从甲方现场管理。 2、乙方必须保证自己承包的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工作,做到卫生整洁。 3、乙方要认真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例法规法令,做好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和文明施工工作,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等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 4、乙方必须做好本班组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协助甲方做好治安工作,严禁把小孩等闲杂人员带入施工现场。 八、工期要求: 按照甲方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要求进行,每施工层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乙方必须密切配合其它施工队及时合理组织技工进行操作,不得无故延误工期。按照甲方的施工计划,每一#工程期限为四十工作日,工期每延迟一日则扣罚10元/ ㎡。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确定顺延期限 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或其所供材料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九、其他有关事项: 1、乙方使用的各类机械及防护设施,应验收、确认符合安全标准后,方可使用。 2、乙方应雇请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及熟练工人上岗。自觉接受甲方及主管部门的检查,严格按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现场管理,施工验收规范和技术质量要求组织施工。若乙方在施工中质量和进度实在难以达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离不守纪律、不称职、雇用不恰当人员。 4、乙方不得将工程再分包给他人,一经甲方发现,将有权终止合同;若乙方在整个工程完成前,无理停工或未能严格执行协议,或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须补偿甲方因终止雇用乙方所造成的损失。工程余款待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后按xx%结算。 5、乙方模板、施工工具等应按工地要求堆放整齐,自行安排专人看管。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完施工现场。一星期后仍无法全部清理,甲方有权派人员清理,并按发生费用的x倍从乙方承包费中扣除。 6、乙方必须按项目要求协调意见,与其它工种密切配合,不得扯皮或自行其是,以免造成工期损失,如在工作中出现矛盾,应先行协商,协商不成,报甲方协商,如不报甲方,后果由乙方负责。 十、开工时间:2010年 xx 月 xx 日;竣工交付时间:2010年 xx 月xx 日。 十一、以上合同条款自签字时起生效,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xxx 乙方(签字):xxx 2010年 xx 月 xx 日 建筑工程合同的特点 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合同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而引起的。 (2)、合同因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 (3)、合同的债权债务必须相互对立。 (4)、合同的缔结有当事的自由意志支配。建设工程合同作为承揽合同的特殊类型,除具有承揽合同的一般法律属性外, 还具有以下特点: 1、建设合同中完成的工作构成不动产,通常要涉及对土地利用的强制性规范的限制,当事人不得违反规定自行约定,而且施工的承包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具有一定建设投资的法人。 2、建设工程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应当以书面方式订立 以上就是有关与建筑工程泥工合同以及和建筑工程有关的相关知识了。在建筑工程中,需要很多的工人进行分工合作,水泥工只是其中的一类,还有其他很多中工人一起完成建筑工业。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平顶山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