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离婚证据是可以被法院认可的 |
释义 | 一、哪些据可被法院采纳 在离婚诉讼中,可被法院采纳的五种证据有“保证书”、“道歉书”、嫖娼事件和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做出处理。由于新婚姻法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所以一旦婚外恋被法院认定,无过错方就可在上占得先机。有的原告在向法院起诉时,为主张对方存在婚外情,列举了大量的证人证言,但这些证据都属于间接证据,在没有直接证据支撑以及对方否认的情况下,都会被法庭否定。 据了解,在现实在生活中,由于原告方取证难,大多数婚外情离婚案能被认定的屈指可数。但是以下可以证明老公有婚外情会被法院采用: (一)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二)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做出处理。 (三)“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四)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五)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拿实证据。 二、第三者插足离婚证据有哪些 离婚案件有很多涉及到婚外情问题。很多当事人为找不到对方有“第三者”的证据而心烦。一般当事人只能拿到电话清单、通话记录、短消息内容、相对亲昵的照片、证人证言,甚至堵在门外等。这些证据只是间接的证据,其证明力相对较小,一般法院不会因这些证据而认定对方有过错。 以下五类第三者插足离婚证据在证明力上相对大一些: 一是“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二是嫖娼事件被查处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 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五是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 以上是由法律咨询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离婚时证据有效与否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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