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登记可以单方吗 |
释义 | 变更登记可以单方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物权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是可以单方面进行的,这种情况一般是出现在法院判决房屋的产权归属,当事人持法院判决书进行办理。 《物权法》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变更登记可不可以单方”问题进行的解答,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是可以单方面进行的,这种情况一般是出现在法院判决房屋的产权归属,当事人持法院判决书进行办理。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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