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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缓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的期限从何时开始起算
释义
    缓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的期限从何时开始起算
    缓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的期限从从缓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八条?【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计算、效力与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第五十五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缓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的期限从从缓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不得有选举权和选举权,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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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6 11: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