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收财产怎么处理 理根据的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关于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问题,第60条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人请求,应当偿还。”根据这一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了以下三个条件,才能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 (1)必须是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欠债务,包括所负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债务。 (2)?必须是合法的债务。非法债务,例如赌债、高利贷超出合法利息部分的债务不在此列。? (3)必须经债权人提出请求。偿还犯罪分子所负债务,仅限于没收财产的范围内,并按我国规定的清偿顺序偿还。 没收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的只能是属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产,包括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物及其在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有的份额。 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我们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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