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登记离婚应当到哪一个机关?
释义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第10条,
    内地居民自愿登记离婚的,应至一方户口常住地。不一定非在原婚姻登记机关。
    内地居民和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自愿在内地离婚的,应当到内地居民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这一点和结婚登记指定的机关不一样,结婚登记机关是必须去省级政府或省级政府指定的机关。
    内地居民离婚,应带上:
    1、身份证,户口簿;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若是外国人,港、澳、台居民,还必须带上:本人有效的通行证、身份证,外国人和华侨要带上护照和其它有效的旅行证件。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20: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