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避免建筑工程款纠纷? |
释义 | 一、如何有效规避建筑工程款纠纷? 1.严格招投标和承发包程序,优选施工单位,严格控制工程分包和转包。 2.建设前期加强立项管理,打足投资,保证归口使用资金80%以上存入银行,专款专用。 3.加强合同和信息管理,签定协议尽量采用规范的合同示范文本,对附加条款要仔细推敲,咨询有关专家,请专家给予指导。 4.严格进行工程变更把关,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工程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对必须变更的,应先做工程量和造价增减分析。 5.加强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完善隐蔽工程现场签证手续。 6.及时解决工程中的索赔问题。 7.结算时,力争不漏算,不错套定额,不乱取费,并委托具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结算、委托资深望重的造价工程师主持结算工作。 8.进一步规范业主、承包商、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为,不瞎指挥。 二、建筑工程款纠纷的常见类型有哪些? 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 这种纠纷在生活中是最常见的一种,这种违约纠纷的特点是,工程款是确定的,因此这种纠纷法律比较简单。这类纠纷形成的主要原因发包方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违约拖欠,主要表现为的发包方无力支付工程款;发包方有支付能力无故拖欠工程款。因此大家在要慎重。尽量选择正规的合法公司。 2.关于总包、分包问题引起的工程款纠纷 关于总包和分包问题就有些复杂了,这类纠纷之中利益牵扯很麻烦,这种纠纷法律关系较为复杂。这种纠纷主要表现为承包方分包在程序上有瑕疵,发包方事后不予承认分包合同的合法性,从而引起的纠纷。这类纠纷解决起来就比上面的麻烦很多了。 3.竣工结算报告争议引发的工程款纠纷 还有一种很无耻的纠纷,就是竣工结算争议,这种争议一方面是在签约时没有明确的把工程款写进合同,致使出现这种情况。这种纠纷主要表现为:承包方制作结算文件递交发包方,未取得递交结算文件的证据,发包方不予答复且事后不承认收到;承包方制作结算文件递交发包方,发包方不予答复;承包方制作结算文件递交发包方,发包方不予认可而引发的工程款结算纠纷。因此大家在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任何一方面的细节,以免出现难以解决的问题。 4.建筑材料品质之争引起的工程款纠纷 最后一种纠纷就是建筑材料上的纠纷,由于施工方想获利多一点不惜用劣质材料。致使总包方不满意引起的纠纷,这种表现纠纷主要表现为:建设工程招投标时对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品质有所要求或承诺,但由于建筑材料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有时使得承包方转而采用合同外的其他建材,引起结算纠纷。这类纠纷与个人素质问题有关,希望大家不要出现这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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