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缓是不是不用死 死缓期间过失犯罪怎么处理 |
释义 | 需要注意死缓并不是刑事处罚中主刑的一种,这仅仅是作为刑事处罚的一种特殊制度存在的。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如果犯罪分子不是必须要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话,那可以判处死缓。不过这可以说明死缓是不是不用死吗?法律咨询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死缓是不是不用死 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或者期满之后,有三种处理结果: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中国一项独特的死刑执行制度,死缓制度最初是作为共产党的一项刑事政策发端于1951年新中国成立之初的镇压反革命运动的高潮中,适用对象是没有血债、民愤不大和损害国家利益未达到最严重程度,而又罪该处死的反革命分子。后来在党中央总结实施死缓政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死缓作为一项刑罚制度被正式规定在国家法令中,开始适用于罪该处死,但有悔改表现的严重的贪污、盗窃犯罪分子,并最终被1979年刑法典和1997年刑法典所确认并发展。 从最初的一项政策到被写进基本法律,死缓制度的良性功能得到了充分的肯定。因而,长期以来,死缓制度都被视为我国贯彻“少杀慎杀”政策的重要举措。死缓制度的作用主要体现在: 1、死缓是党和国家的“少杀慎杀”政策的体现,是限制死刑执行的有力措施。它严格地控制了被执行死刑的人数,使因犯罪被处死的人数减少到最低程度。 2、死缓有利于集中力量打击最严重的犯罪分子,分化犯罪分子,是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刑罚制度。 3、死缓鼓励罪犯悔罪自新,有利于死缓罪犯加强改造,争取成为自食其力,有益社会的新人。 4、死缓符合世界限制适用死刑的趋势,表现了中国刑罚的特点,在国际上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二、死缓期间过失犯罪怎么处理? 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实行并罚。所以,死缓期间过失犯罪应撤销缓刑,与新罪数罪并罚,但并不一定立即执行死刑。 上文中已经作出了介绍。其实在死刑缓期两年之后需要根据死缓期间的表现作出下一步的处理。不过要是在死缓期间再次犯罪或者又发现漏罪的话,这种情况下可以直接上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执行死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