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南京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医疗费: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限定:工人因工致残被判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贴金为6个月本人薪水;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人本人提议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限定的准则,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和伤残就业补贴金。 本人薪水是指工伤工人受意外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交费薪水;本人薪水准则不得低于当地工人平均薪水的60%。《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限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工人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限定支付经济赔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限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和伤残就业补贴金。 二、职业病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提供的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审查。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要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补充。必要时由第三方对患者进行体检或提取相关现场证据。当事人应当按照鉴定委员会的要求,予以配合。 3、组织鉴定。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在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的主持下,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当事人也可以委托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抽取专家,组成职业病鉴 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通过审阅鉴定资料,综合分析,作出鉴定结论。鉴定意见不一致时,应当予以注明。 4、出具鉴定书。鉴定书的内容应当包括:被鉴定人的职业接触史;作业场所监测数据和有关检查资料等一般情况;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的主要争议以及鉴定结论和鉴定时间。鉴定书必须由所有参加鉴定的成共同签署,并加盖鉴定委员会公章。 综上所述,我国工伤鉴定标准有1到10由重及轻一共十个标准,工伤鉴定标准是我国鉴定工伤事故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是由我国专门的工伤鉴定机来执行的,因此在进行工伤补偿时,一定要先到专业的工伤鉴定部门出具相应的鉴定书方可进行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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