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生产销售假药罪情节特别严重包含哪几种情形?
释义
    生产销售假药罪情节特别严重包含哪几种情形?
    生产销售假药罪情节特别严重是《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九条 从重处罚的。
    第七十九条 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规定的处罚幅度内从重处罚:
    (一)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冒充其他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上述药品的;
    (二)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药、劣药的;
    (三)生产、销售的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属于假药、劣药的;
    (四)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造成人员伤害后果的;
    (五)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经处理后重犯的;
    (六)拒绝、逃避监督检查,或者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的,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的。
    请问销售假药最多可拘留多长时间
    一、《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仁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综合上面所说的,生产销售假药罪已成为我们国家严重逮捕的对象,这也是严重的威胁到他人的生命安全,对于犯了此罪的人会按照患者的受伤程度来进行定罪,最高刑法可高达死刑,所以,一定要按照国家的标准来进行生产药品,假药是会毁掉一个人的性命。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30 2: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