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管制和缓刑哪个更好? |
释义 | 管制和缓刑都是属于比较轻缓的判别。管制是不对你进行监禁,但是限制你进入一些场合。而缓刑是在一定期限不对你进行判刑,这段时期通过就不判刑,不通过就判刑。判管制和缓刑相比,管制的自由度虽然较低,缓行还是有一定的风险性,还是管制比较好一些。 一、判管制和缓刑哪个更好? 根据我国的法律的规定,管制是不用被关押的,另外,这个管制是适合犯罪情节比较轻的,而被判处这个缓刑的话,只是暂时不执行刑罚,通过考验期就不用执行,不通过就执行原来的刑罚,所以,一定程度上,管制是比这个判处缓刑更好的。 二、缓刑的条件 1、对象条件: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 (1)所谓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就宣告刑而言,而不是指法定刑。 (2)对被判处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的,不能适用缓刑。 (3)如果一人犯数罪,实行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的刑罚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也可以适用缓刑。 (4)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内容)。 2、实质条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3、限制条件:必须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内容)。换言之,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注意:缓刑不同于死刑缓期执行。缓刑也不同于对军人的“战时缓刑”,刑法第449条规定:“在战时,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 由于法律规定只有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才能适用缓刑,因此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是不能适用缓刑的。 三、管制的执行期限规定 1、管制的期限。 根据刑法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 2、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人民法院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即对管制的执行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这个权力。 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管制的具体机关应当是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及相当于县级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分子执行管制时,应当注意贯彻群众路线,即充分发挥有关单位或基层组织的作用,依靠群众,监督犯罪分子遵守有关规定。 3、管制刑期的计算。 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判决开始执行的当日起计算,当日包括在刑期之内。同时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即判决执行之前犯罪分子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措施的,应当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 4、管制的解除。 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这样规定有利于防止无限制地延长管制,损害被解除管制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及时宣传法制,教育群众,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 判管制和缓刑要看个人的条件了,如果对通过缓刑的考验期很有信心,那就选择缓刑,毕竟缓刑的自由度较高,但是如果没有通过考验的信心,那还是选择管制吧,毕竟管制是不需要监禁的,但是两者都是要被计入案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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