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案多年未处理还有效吗 |
释义 | 一、立案多年未处理还有效吗 立案多年未处理当然还有效。无论是民事、行政或刑事案件,如果当时已经立案的,则适用诉讼时效中断,在未作出处理决定前,时效一直未重新开始计算?,因此,从理论上讲,再起诉没有问题。不过,在专现实中,除了刑事案件外,长时间不作处理的民事案件可能性太小。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立案多年未处理还有效问题的相关内容,相信大家通过上文的介绍大家对于立案多年未处理还是否有效的问题有了清楚的认识和了解。这个这立案审理涉及专业的司法知识,大家对此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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