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失泄露商业机密不造成损失会承担责任吗? |
释义 | 一、过失泄露商业机密不造成损失会承担责任吗? 未造成损失的一般也会承担责任的; 泄漏公司机密,情节轻微的,将会受到公司的行政处罚并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情况严重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会受到刑事处罚。 1、故意泄漏公司机密罪肯定是犯罪行为; 2、但是要构成这个“故意泄漏公司机密罪”,要具有以下要素: (1)公司有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机密的范围,并且,这规章制度曾在嫌疑人泄密机密前明显给他; (2)公司明确授权给嫌疑人接触规定的公司机密的相应权限; (3)嫌疑人在进行泄密时,必须具有主动性; 即被动的泄漏,不构成犯罪;比如,存放机密的电脑或硬盘被盗或遗失、或电脑中木马泄漏、或者保管人员因保管时不当,导致被其他人故意盗取等;在认定是否具有主动性时,现行的判例中一个重要的条款就是看嫌疑人是否从机密泄漏中获利; 二、泄露商业机密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们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处。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刑法》第二百二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综合上面所说的,过失泄露商业机密这种行为必定侵权了公司的利益,作为当事人不管是否给公司带来损失都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即使在法律上不受到处罚,同样的公司也会让其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对于公司的机密不管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都不能进行泄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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