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0年山东社保补缴停办原因是什么 |
释义 | 山东省人力资源部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山东省补缴社会保险的相关通知文件下发以后,一时之间也是引起了很多山东省当地市民的广泛热议,其中有些群体会在补缴的时候发现停办了,自然也是特别的关心2018年山东社保补缴停办原因是什么?具体的原因其实是因为有部分群体补缴的时间和其他条件是不符合规定的。 一、2020年山东社保补缴停办原因是什么? 山东社保补缴停办的原因,具体要咨询当地的社保中心 考虑到参保单位以及参保人可能因为各种特殊原因导致基本养老险保费中断交费、欠费等多种情况,山东省今年推出了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补交的政策,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参保单位和职工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交费或欠费的,按照历年的交费基数和比例补交基本养老保险费本金和滞纳金。其中,欠费单位履行缓交协议期间,补交已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欠费,不交纳滞纳金;应保未保、中断交费等新增补交的,交纳滞纳金。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的方式增加交费年限。 2、职工无法提供补交期间的历年工资收入或历年工资收入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的,补交2007年底以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全市历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交费基数;补交2007年底以后的,以全省历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交费基数。 3、参保单位为职工补交基本养老保险费时,应补交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四项社会保险费。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交费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的交费基数一致。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交费比例执行人社部门已公布的历年交费比例;基本医疗保险的交费比例执行5%。 二、烟台职工补缴社保需要什么材料? 1、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的法律文书或劳动监察行政责令整改书和社保稽核意见书。 2、以个人身份补缴的,除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供可证明“有过工作经历”的材料,如: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 (6)其他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原始凭证,包括有关获奖证书、企业集资凭证、入党入团志愿书及配偶、子女和直系亲属档案等各类历史实物证据。 三、补缴社保的条件是什么? 1、对于企业职工身份补缴的,规定为烟台市企业职工与企业存续劳动关系期间,企业因各种原因未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经法院判决(调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调解)以及劳动监察和社保稽核部门检查的,企业应按生效的法律文书、整改通知书等为职工补缴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对于个人身份补缴的,明确规定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满足下列条件的可申请补缴。 所以,2018年山东社保补缴停办原因这个只能你自己去问一下工作人员了,因为目前在山东,部分符合当地规定的自由职业者或者是单位都能够依法补交社会保险的,您之所以在补交社会保险的时候会遇到停办的这种状况,肯定是其中某些条件已经超出了当地社保局的规定了,原因相信工作人员到时候都会告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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