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是什么?
释义
    劳动者在付出辛勤劳动的同时,也享受到各自待遇,包括领取工资薪酬、各自津贴和休假等。在假期上面,劳动者有年假、婚假、还有法定假日。像很多传统的节日都是法定假日,单位是要安排放假的,这方面我国有明文规定。那么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小编给广大劳动者普及下相关知识。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发布根据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3年12月1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第一条为统一全国年节及纪念日的假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条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第四条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第五条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第六条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第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其中明确了全体劳动者放假的法定节日,包括春节、元旦、清明节、中秋节和国庆节等。也对儿童节、妇女节等部分公民休假的节日做了规定。单位应该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休息,如果安排其加班,要支付加班工资。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30 0:4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