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假释期结束就意味着刑罚执行结束吗?
释义
    一、假释期结束就意味着刑罚执行结束吗?
    假释期结束并不一定就意味着刑罚执行结束,监督机关对获假释的罪犯的监督的主要内容有:在假释考验期内是否发现有判决宣告以前没有判决的漏罪;在假释考验期内是否又犯新罪;在假释考验期内是否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机关规定的行为。在假释考试期内没有上述三种情况,考验期满,应宣告刑罚执行完毕。
    二、适用假释的对象条件
    (一)对象条件
    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但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除外。
    假释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地提前释放,同时,国家并不排除对其继续执行尚未执行的那部分刑罚的可能性。这一特点决定了假释不适用于被判处其他刑罚的犯罪分子。
    (二)实质条件
    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至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
    犯罪分子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确有悔改表现”:
    (1)认罪服法;
    (2)一贯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和监狱纪律;
    (3)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
    (4)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
    “不致再危害社会”,是指罪犯在劳动改造期间一贯表现好,确有悔改表现不致重新犯罪的,或者老弱病残并丧失作案能力的。
    任何被法院判处执行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咋服役期间,被监狱管理人员考核后,认定其满足假释条件的,会将服役期间的考核表、假释申请表提交给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在审核资料后,确定满足假释的,会同意申请大部分假释其满后,刑罚也会随之结束。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19:4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