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能以妻子未生儿子为由起诉吗 |
释义 | 在什么情况下向法院起诉离婚能被判离呢?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但是感情是否破裂需要提出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 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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