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扣押决定的行政诉讼时效 |
释义 | 一、扣押决定的行政诉讼时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扣押决定不服的,如果已经申请了行政复议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15天内提起诉讼,如果是直接诉讼的,在作出扣押决定6个月内提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提起行政诉讼需要哪些证据 起诉人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证据材料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证明行政行为存在的证据材料。起诉人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存在,法院会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2)起诉人与被诉行政行为之间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这是原告资格的证明问题,如果起诉人提供不出证据或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与被诉行政行为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法院也会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3)起诉符合起诉期限规定的证据材料。但如果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举证责任转移至被告。 (4)符合其他起诉条件的证据材料。主要是指法定复议前置案件,起诉人应当提供被诉行政行为经过复议的证明。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扣押决定不服的,如果已经申请了行政复议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15天内提起诉讼,如果是直接诉讼的,在作出扣押决定6个月内提起。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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