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街上用手机偷拍美女是否构成侵权 |
释义 | 【事件经过】 “红客”是一位摄影技术很高的“街拍达人”,3月,他在磁器口拍到一张美女图。传到天涯网上不久,对方就在网上留言,要求尽快删除图片。“红客”起初没有理会,对方接连发帖,声言此举是“不尊重人”,“不懂礼貌”,而且侵犯了肖像权,如果不删除,就要采用法律手段。“红客”这时候纳闷了,我就是拍了她一张照片又没有去卖钱,也没有丑化她形象,那些摄影艺术大师们不也经常拍摄一些街头画面吗?我怎么就侵权了呢? 【法律解读】 不管照片是不是用作商业用途,只要未经过当事人允许,在公共场合拍摄他人,并将拍摄的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公开传播,就已经侵犯了他人肖像权。拍摄者的本意是上传美女照片让网友养眼,但很难保证这些照片不被人恶搞或用作其他用途,这样一来,就可能给被拍者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如果被拍者要追究,拍摄者和发布者也得承担责任。 不管在哪种情况下,拍照前都应该与拍摄对象提前沟通,得到对方允许,如果对方提出照片稿费和版权问题,双方也要提前协商好。在进行街拍后,要将照片公布在网络这种公开媒介,如果未经本人同意或者是用其照片去盈利,都构成侵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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