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试用期约定违法应赔偿劳动者双倍工资吗
释义
    《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仅有两个条款,即第19条和第83条,很多用人单位认为新员工一般劳资纠纷较少等原因,经常在试用期处理方面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日常经常出现的试用期违法情形主要包括:
    (1)约定的试用期超过法定标准;
    (2)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以不合格为由延长试用期;
    (3)升职时约定试用期;
    (4)再次入职约定试用期;
    (5)签订一份试用期合同,转正后再签所谓的正式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1款规定,试用期期限长短是与劳动合同期限挂钩的,一旦超过法定最长试用期期限,则不仅超过的期限的试用期约定无效,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该期限内的赔偿(以相应期间的工资为标准)。
    上述第(2)、(3)种情形,均违背了《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2款规定的“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那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延长部分的试用期或升职时约定的试用期约定无效,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该期限内的赔偿(以相应期间的工资为标准)。
    第(4)种情形是否构成违法,虽理论上存在争议,但鉴于目前司法判例结果,建议用人单位慎重处理,详细意见在案情分析已说明,故不再赘述。
    法律上并无试用期劳动合同和正式劳动合同之分,单纯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其试用期约定不成立,即视为未约定试用期,而是一份劳动期限为相当于试用期合同约定试用期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合同亦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4款规定,用人单位应承担《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法律后果,即支付该试用期期限内的赔偿(以相应期间的工资为标准)。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7 0:2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