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已签但没有岗位怎么办? |
释义 | 劳动合同这个上社会工作的人们应该是知道的,凡事在一个单位或者是公司工作,就需要和公司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这个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所以说,如果用人单位不和你签订合同,那么用人单位的行为就已经是违法的了。那劳动合同已签但没有岗位怎么办呢? 一、劳动合同已签但没有岗位 一般来讲,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与单位协商一致,单位同意您立即离开的话,您也可以立即离开。但是如果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存在违法情节,您可以直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如果单位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话,您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1]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劳动合同已签但没有岗位,劳动合同都已经签订了,双方的劳动关系就成立了,如果说单位没有给你安排岗位你可以根据用人单位构成违约起诉该公司。或者因为公司先进行了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自行解除合同,让用人单位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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