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法定第一监护人是谁 |
释义 | 在我国,孩子一般是指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此时他们尚无能力很好的保障自己的权益,因此就需要监护人来保护。那么孩子法定第一监护人是谁呢?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下面就让法律咨询网小编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法律上监护人并没有区分为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作为父母均是监护人,没有第一、第二之分。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 一、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二、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三、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四、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相关知识:监护人要履行哪些监护职责? 监护人的职责是依法履行对被监护人的义务,保护其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具体意见(试行)》第十条规定,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职责是: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 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另外,根据相关规定,因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被监护人有财产交由监护人代管的,应从被监护人的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应由监护人承担。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一般是没有孩子法定第一监护人的说法的,作为孩子的父母都是其法定的监护人,此时没有什么第一、第二之分。既然是监护人,那么就应当履行监护人的职责,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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