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污染环境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想要了解污染环境罪,那么除了要先知道其具体的构成要件外,还需要知道法律规定的其立案标准是怎样的。这样才能准确的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相关犯罪。下面,就让法律咨询网小编来告诉你?污染环境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吧。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60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 (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四)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 (五)致使传染病发生、流行或者人员中毒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Ⅲ级以上情形,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六)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情形。 本条和本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公私财产损失”,包括污染环境直接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为防止污染扩散以及消除污染而采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近年来,全球的环境污染问题一直在加重,而我国也根据时代的发展对相关的犯罪作出了规定,以求能够加大对污染者的处罚力度,在一定程度上遏制相关犯罪的发生。如果你还想了解污染环境罪其他方面的知识,如处罚等等,你都可以来电直接咨询我们法律咨询网站的在线律师。 污染环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污染环境罪辩护词怎么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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