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环境污染罪 案例有哪些? |
释义 | 我国的环境污染问题一直是大家较为关注的话题,对于老百姓来说,生活环境的质量好坏与他们的切身利益相关,只有治理好环境问题,国家才能获得长远的发展。不过实践中仍然会有一些企业或个人不顾法律规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从而构成环境污染罪。那环境污染罪 案例有哪些?法律咨询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案例,一起来看看吧。 案例一:燃煤锅炉单位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违法排污 2017年3月,北京市环保局联合门头沟区环保局对北京某热力管网公司进行日常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为节约费用,未按操作规程向脱硫池中加碱,导致排放的烟气中二氧化硫严重超标。根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环保部门对该公司处以罚款,并通过联合工作站对此案进行了通报,环保警察对该单位相关责任人予以行政拘留。 燃煤锅炉的除尘脱硫设施,主要的工艺是将碱片加入脱硫池循环水中,通过喷淋,使之与烟气中的二氧化硫发生中和作用,从而达到除尘、脱硫的效果。不加碱或加碱量不足,都会影响烟气中二氧化硫的去除效果。 《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七条对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的情形作了规定,该热力公司未按操作规程进行加碱操作的行为符合“违反操作规程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处理作用的”情形,环保警察依法对该单位相关责任人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二:印刷公司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违法排污 2017年4月,通州区环保局对某印刷公司进行检查,了解到该公司装有两套印刷废气净化设施,采用纤维吸附—催化燃烧工艺处理印刷废气。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对废气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但为赶工期,在废气净化设施未运行的情况下,仍在继续生产,印刷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通州区环保局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对其处以罚款,并将案件移送至警方。该印刷公司未运行废气净化设施,印刷废气直排的行为,符合《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在生产经营或者作业过程中,停止运行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情形,环保警察依法对该单位相关责任人予以行政拘留。 环境污染往往会导致污染处周围的居民生活质量显著降低,甚至还会威胁到居民们的健康,因此,环境污染是我国急于解决的一个问题。我国也正在大力整治环境问题,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为了我们的生存环境,应从小处做起,努力维护良好的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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