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
释义 | 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从本质上说,住房公积金仍是一种福利,由原来的一次性福利分房改为现在逐月归集的个人、集体、国家共同承担的一种福利转化形式,其本质属性是一种住房的长期储蓄,由国家设置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在职工家庭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及家庭自住住房大修理时向有关部门申请使用。作为储蓄,它属于职工的工资收入的一部分,是国家以住房公积金的形式给职工增加的住房工资,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由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入、福利分房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此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住房公积金,同样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住房公积金离婚可以分割吗?按照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有权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当然,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的住房公积金,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和应得的住房公积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外的,则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因此,在分割住房公积金时要分清资金取得的时间。 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例废止。 住房公积金离婚怎么分割? 既然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离婚时予以分割,那么住房公积金离婚怎么分割呢? (一)住房公积金离婚分割的特殊性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于以下情形: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由于住房公积金非现金性和提出的限制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没有上述法定事由的出现,公积金所有权人是没有理由将住房公积金从其帐户中提出,也就是说资金无法变现,这往往成为离婚案件中抗辩方拒绝分割住房公积金的一个理由。 (二)协议分割 夫妻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对住房公积金的离婚分割进行约定,由于住房公积金在提现上存在限制,可以通过其它货币或财产补偿等方式予以分割。对于双方都尚存有住房公积金的,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尚存的资金总额,通过折抵的方法,由一方给予另一方差价补偿,使双方所得资金相当;对于仅有一方持有住房公积金的,则直接予以各半分割。鉴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因此,以现金折价款的方式来分割为佳。 (三)诉讼分割 如果夫妻对于住房公积金离婚分割的问题难以达成一致,那么则可以起诉要求法院予以分割。与夫妻协商住房公积金离婚分割的情形一样,法院一般也采取现金折价款的方式来分割住房公积金。也就是说,在保持住房公积金不动的情况下,由一方向另一方,或者双方向彼此支付现金,以达到住房公积金离婚分割的目的。 综上所述,住房公积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并且住房公积金在离婚的时候还需要进行分割。住房公积金离婚分割的重点在于确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住房公积金是多少。因此,证据搜集就是一项重要的任务,而在证据的搜集上,要是当事人不清楚该如何收集的话,其实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小编建议您不妨登陆我们法律咨询网的网站进行在线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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