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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法律行为是什么
释义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体合格。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或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四)行为合法。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是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下列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显失公平的。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另外,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期限,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所附期限届满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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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9: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