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施家庭暴力的原因是什么 |
释义 | 出事的女孩名叫玉-玉,才十三岁。父亲经常在外面打工,妈妈在家专职照看年幼的弟弟。玉-玉因为学习成绩不好、前一段时间拿了同学10块钱等原因,周末回家后被亲生妈妈拿棍棒殴打致死。 又是一起人间惨剧,一个年仅十三岁的小姑娘,生命之花还未完全绽放就已凋零,诱因就是因为学习没有达到妈妈的预期,而被妈妈“教育”至死。孩子天性爱玩,学习不好也是常有的,父母严加管教也在情理之中,但是下手如此之狠,后果如此之严重,恐怕是谁都无法接受的。 毋庸置疑,父母责罚孩子的出发点都是为了孩子好,也就是所谓的恨铁不成钢。但是,孩子毕竟是未成年人,幼小的身躯怎禁得住棍棒的殴打?而且我国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明确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对于殴打子女这种很明显的违法行为,司法机关可以追究刑责。然而就本例来说,这位妈妈大错已铸成,即使再后悔、再受罚也换不回女儿年幼的生命了。在此,笔者只能寄希望于这一事件能为身为人父、人母的家长们再次敲响警钟,不要让自己成为终结孩子生命的刽子手,不要让学习不好成为孩子的“致命伤”。 我国每年都有儿童因学习不好被亲生父母致死、致残的案件发生。这些惨剧的背后除了折射出父母教育方式的简单粗暴外,还有就是对法律的漠视。虽然《未成年保护法》有明文规定,但是很多做父母的观念里依旧认为打自己的孩子与别人无关,这说明相关部门法律宣传工作还不到位,只有让所有父母都认识到体罚孩子是违法的,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类似案件的再度发生。 生命是宝贵的,而学习好坏关系到的只是谋生手段的不同而已。所以小编希望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类似的事件不要再上演,不要再让本该绽放的生命之花过早地凋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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