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徽省高院关于残疾赔偿金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安徽省高院关于残疾赔偿金标准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二、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残疾赔偿金是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民法通则》原来讲的生活补助费赔偿,赔偿的就是生活来源的丧失,不管你原来赚多少钱,现在你造成残疾了,赔偿的就是你的生活费。 司法解释当中规定的残疾赔偿金,它赔偿主要讲的就是工资收入。司法实践中一般将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 100 %至 10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 100 %,二级伤残则乘以 90 %,依此类推,十级伤残乘以 10 %。 计算公式应为: 1、城镇居民为:残疾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等级,该公式适用于未满60周岁(包含60岁); 60周岁以上的为:残疾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实际年龄-60)]×伤残程度 2、农村居民为:残疾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伤残等级(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该公式适用于60周岁以下的。 60周岁以上的为:残疾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据民人均纯收入×[20-(N-60)]×伤残等级。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1)60周岁—75周岁之间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实际年龄-60)]。 (2)75周岁以上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伤残系数×5年。 (3)伤残系数,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附录B的方法计算。 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的,并造成残疾的,除了需要按照残疾的等级赔偿受害人的一次性的伤残赔偿金之外,还应当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补助费以及康复治疗费等,如果是致使他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一次性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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