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加倍迟延履行金怎么算 |
释义 | 一、加倍迟延履行金怎么算 加倍迟延履行金的计算是基于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金钱债务。 1.计算公式为:加倍迟延履行金=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2.这个计算过程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开始,如果法律文书确定分期履行,那么从每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法律文书未确定履行期间的,则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3.加倍迟延履行金会一直计算到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之日。如果被执行人分次履行,那么相应部分的加倍迟延履行金会计算到每次履行完毕之日。 二、迟延履行利息计算 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包括两部分: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1.一般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如果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则不予计算。 2.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如上文所述。 需要注意的是,非因被执行人的申请,对生效法律文书审查而中止或者暂缓执行的期间及再审中止执行的期间,不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 三、法院划拨财产影响 1.当人民法院划拨、提取被执行人的存款、收入、股息、红利等财产时,相应部分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会计算到划拨、提取之日。 2.如果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那么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会计算到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生效之日。 3.如果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通过其他方式变价,那么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会计算到财产变价完成之日。 这些规定确保了迟延履行金的准确计算,并保证了被执行人的财产权益不受损害。 明白了迟延履行金的计算方法,是否还有更多法律疑问?法律网法律小助手随时在线,为您解答法律难题,快来提问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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