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异议登记申请 |
释义 | 导读:本文主要讲述土地异议登记申请所需要的相关办理材料及业务受理范围要求,详细内容请看本文介绍: 一、土地异议登记申请的业务范围 主要受理各镇区范围内已完成初始登记或变更登记的结果,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但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而向登记机构提出的旨在限制其处分不动产权利的登记。 二、土地异议登记申请所需资料(复印件须提供正本核对) 1、异议登记申请书(利害关系人申请书写) 2、提出异议登记证明依据 3、原土地使用证、房产权证复印件; 4、权利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属委托办理的,须提交合法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申请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需按规定办理公证或认证,用外文书写的文件、应提交经公证的中文译本; 5、其他与业务相关的资料。 三、土地异议登记申请的办理程序 产权科初审——审核——主管局长审批——异议登记——核发异议登记证明 四、土地异议登记申请的审批条件 1、申请人提供了证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证明材料; 2、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 如需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小编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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