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紧急避险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紧急避险是什么意思 紧急避险是指公民在面对正在发生的危险,为了保护公共利益、自身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在别无他法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避险行为。 例如,为了避免沉船而不得不抛弃货物的行为就属于紧急避险。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失,需视情况而定。 1.若险情由第三人引起,应由该第三人承担责任; 2.若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且避险行为未超出必要限度,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若受害人要求补偿,受益人应给予适当补偿; 3.若因紧急避险行为不当或超出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紧急避险人应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 1.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2.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3.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二、紧急避险责任规定 关于紧急避险的责任规定,主要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在紧急避险的情况下,如果损害是由第三人的不法侵害行为引起的,应由该第三人承担责任。 2.若损害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且紧急避险人的行为并未超出必要限度,那么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受害人要求补偿,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 3.如果紧急避险人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出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那么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 三、与正当防卫区别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危害的来源不同:正当防卫中危害的来源只能是人所实施的不法侵害行为;而紧急避险中危害来源不仅限于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还可以是自然界的力量、动物的侵袭。 2.行为指向的对象不同:正当防卫只能对不法侵害者本人来实行,不能损害没有参与实施不法侵害的其他人的利益;而紧急避险所损害的只能是与危险的发生无关的第三者的利益。 3.对行为的限制条件不同:紧急避险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作为排除危险的惟一方法时才能实施;而正当防卫则无这样的要求。 4.对损害程度的限度不同: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允许等于或者大于不法侵害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害;而紧急避险所损害的合法权益必须小于所保护的合法权益。 5.对主体的限定不同:正当防卫对防卫人一般无特殊要求,只要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都可以实行;紧急避险则不适用于在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避免本人危险。 法律网提醒: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可以点击下方咨询,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匹配到合适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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