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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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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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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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机构 及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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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税务 事项是否 均已结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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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
以 下 由 税 务 机 关 填 写 |
实际经营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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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享受税收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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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清缴 税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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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缴 发 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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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存税务 机关发放 证 件 |
种类 |
税务登记 |
税务登记证附本 |
发票购领簿 |
其它有关证件 |
收缴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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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务 机 关 |
税务登记部门 经办人: 复审意见(盖章): 税务主管: 年 月 日 |
批 准 意 见 |
局长签字: 年 月 日 |
主管税务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
发出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税 字第 号 |
业户签收: |
附:核销发票呈批表(FP047) 注:1、清缴发票栏的填写分两种情况:①对没有购领发票的业户,填:不需清缴发票;②对购领发票的业户,填:详见“核销发票呈批表”(FP047)。 2、“已享受税收优惠”栏填写业户开业期间已享受政策性减免税的金额。 3、“主管税务机关盖章”栏必须盖广州市税务分局、区、县级市税务机关公章。 4、本表一式二份,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向纳税人发出“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注销税务登记的知识,小编推荐: 注销税务登记 注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地税税务登记证注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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