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要盖民政局公章吗 |
释义 | 一、离婚协议书要盖民政局公章吗 离婚协议书在双方签名后,并不需要民政局的公章来确认其法律效力。 它的生效关键在于双方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完成备案。这个过程,并非盖章的过程,而是一个确认和备案的过程。在办理完这些手续后,离婚协议书便具备了法律上的效力。 二、离婚协议书的书写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 3.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离婚后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包括教育费如何给付。不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对子女的探视问题。 4.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6.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7.违反协议的责任。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复杂多样,你是否也面临类似困境?法律网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法律支持,让专业律师帮您解决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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